巫山县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巫山县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http://www.cqws.gov.cn/xzfbm_73744/jywyh/zwgk_72016/yw/yu/jsgl_1117/js112/202111/t20211128_10042846.html

日期:2021-11-28 来源:县教委人事科 大中小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名师专业水平,发挥名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名教师品牌,提高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带动形成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是由1名主持人和5-8名同一领域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集科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设在主持人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场所,由县教委授牌,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章  条件程序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是育人的模范。

  2. 有深厚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学特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教学能手。

  3. 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研究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并结题,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是科研专家。

  4. 有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是引领标兵。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