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各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市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推进郑州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管理,郑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8日 

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郑州市市级名师、杰出教师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郑州市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郑州市市级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与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工作室是由郑州市名师及杰出教师牵头主持,由同一学科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创新发展共同体。

第二条 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以“教学研究、专业提升、示范引领、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学习、研究活动为载体,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推动郑州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三条 工作室一般依托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所在单位(学校)设立,以主持人姓名和学段学科命名。建设运行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工作室由郑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师范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等)和学校(单位)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四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1.组织遴选工作室主持人,审批工作室导师、助理、骨干成员和研修学员。对工作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进行指导。

2.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培训,安排管理工作室大型学术活动和其他重要事项。

3.做好工作室建设与运行经费的预算与落实,协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学校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持。

4.制定工作室评价体系,对工作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和评价。

5.对工作室成果进行总结、推广。收集汇总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支持工作室出版教育教学著作。

第五条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

1.负责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与培育